【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孔德周中国法制.pdf

孔德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曾在《中国政 法大学学报》、《法学家》、《中南政 法学院学报》、《法学前沿》、《湘江 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纵横 统一论是科学的经济法学基础 理论》、《分割所有权论一也论 公司财产权和股东权的性质》 《系统科学在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 的应用初探》等论文十余篇,近二 十万字,参与编著《借款合同案例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同法大全》、《国有资产管理法研 究》等多部著作。正从事北京市哲 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法学重大 项目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 律问题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 员)。
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年10月1日起正式 实施。作为一部调整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合同法》是民商法 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颁布实施,不仅标志着我国民商事立法的 进一步完善,而且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维护合同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的颁布实施结束了 我国合同立法长期分立的局面,我为此感到欣慰.《合同法》体现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尊重当 事人订立合同的权利,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它兼顾 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注重保护消费者利 益,维护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公布与施行,结束了我国“三足鼎 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同时并存)式的合同立法模式,形成了统一的合同法律规则.与我国以前的合同立法相比,这部《合同法》全面、具体地规定了 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第一次完整地对合同的订立程序进行了 规范,其中包括电子交易等新型缔约方式.引入了格式合同条款、缔 约过失责任、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解释等一大批新的制度.在合同的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方 面都有创新之处.对市场主体经常采用的十余种典型合同进行了详 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