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法律制度概观】吴振国中国法制.pdf

西方发达国家企业 法律制度概观 吴振国著
前言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20年,与此同步进行的企业 改革也已经走过了20年的艰难历程。我国的企业改革实际上就是 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 和难点。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企业下放、放权让利和两步利改税,到 80年代中期实行的承包制,再到80年代后期至1993年党的十四 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 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千问题的决 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企业改革由此进人了一个企业 制度创新的发展阶段,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历史性的飞 跃。这次飞跃奠定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点。中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与具他国家的企业法律制度相比较,有具 共性,更有其特性。这就意味看我们不可以照抄照搬别人的具体做 法、经验与模式,我们必须从自已的实际情况出发,去探索能够解 决中国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改革途径.我们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排斥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同 财富,同时我们也不能图图吞枣,照搬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企 业法律制度。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法律制度,需要经过我们的消 化吸收,使其变为我们可用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