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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突破:世纪门槛的中国金融改革 汪小亚李振江袁德法等编著
前言 改革开放20年,我国的金融改革也随之不断推进。回望20 年的金融改革历程,如果说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真正行使中 央银行的职能是我国金融改革的第一次大突破,1992年与新一轮 经济体制改革相呼应的以“强化央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建立政策 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等”为目标的金融改革热潮为第二次大 突破的话,那么,到了20年关口的1998年,我国的金融改革可以 说又一次取得了大突破一一在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上,新成立了中 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人民银行跨省区九大分行成立,银行、证 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形成.
行体系的工作重点转移作为一条线。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央银行应履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双重职能。但长期以来我国 中央银行并未把工作重点放在金融监管上而是放在货币和信贷调 控上。由此,1998年以前,我国银行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 行一直面于以贷款额度为主要内容的货币政策执行上,始终未能 摆脱货币调控的计划性和行政性。此时银行体系的工作重点一直 侧重在如何强化货币政策的落实,而货币政策落实的焦点则又集 中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在贷款规模和额度的讨价还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