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学初步】刘星.pdf

刘星,北京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院,1996-1997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 访问学者。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已出版专著《法律是什么》(1998)、《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法律的隐喻》(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中国法学初步》(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著作《西窗法雨》(花城出版社,1998)、《古律寻义》(2000),译著《法理学的范围》(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发表论文若干篇在《南方周 末》、《法制日报》开辟“西窗法雨”、“古 律寻义”、“史案新语”等专栏 作者简介
自序1 自序 什么是“初步”?大概有两解。说说最基本的概念,说说一个行当里内行人皆知的ABC,这是其一。其二,谈谈有趣的基 本道理,谈谈一个行当里内行人熟的基本学科的“缘由”,而 不单是说说基本概念或ABC。前一个讲“是什么”,后一个讲 提起洋人的法律学问,在时下专家描述的各类西方法学的著 述中,可以看到它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概念、观点、叙说和理论.理解这些,知道它们“说了什么”,兴许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但更重要的而又有意思的是理解、知道它们“为什么这样说”。
目录1 目录 5.“常识的法律观念”能否具有“霸权”地位 上篇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 12.立法者自我恐吓的“论”立法约束 15.困扰法律强制说的一个对比:主权者和强暴者 1.从审判苏格拉底说起 2.一种常识的法律看法 3.观察法律的不同视角:你、我、他 4.法律理解的多重可能性 6.理论视域中和实践视域中的“法律”7.诡辩者如是说:强者的利益 9.法律的文字与立法者的意图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