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法论】丁伟法律.pdf

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冲突法论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 红 单海玲 罗攻坚 陈治东 刘宁元
前言 冲突法是以存在法律冲突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作为调整对象 的特殊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 置。现代意义上的冲突法肇始于14世纪回眸逝去的整整七个世纪,冲突法的理论研究与立法经历了从初创、兴盛到20世纪全面变更三 个历史发展阶段。伴随着和平和发展的主旋律,人类又将奏响新世 纪的乐章,冲突法的发展也将翻开新的一页.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其冲突法的萌芽可以追溯 到公元7世纪大唐盛世:唐朝以后由于历代封建王朝实行闭关锁国 政策,冲突法的发展一直停滞不前这与中国几千年灿烂文化相比,显得黯然失色。
丁伟,男,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北美法 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2年至1993 年为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1994年赴美国旧金山大学法 学院讲学,1996年9月受聘担任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第二职阶 首席高级技术员。近年来管制》、《海外直接投资法律问题比较研 究》等14部专著、教材、辞书、发表了《论管辖权在现代国际私法 中的重要地位》、《限制“意思自治原则”的法律制度新探》、《中国 法律思考》等60余篇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