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制度比较研究】於志刚法律.pdf

于志用:瓶,年生。
序1 序 赵乘志 追诉时效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刑法制度,为现代世界各国刑 事立法所认同和采纳,同时也是各国刑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间 题。原因在于,对于刑事立法而盲,其重要意义在于,不仅仅是对 刑罚所力不能及的、处于刑罚真空中的犯罪人设定一种促进其自 我约束、自我改造的刑罚替代性制度,而且体现了刑罚的开放性趋 势和轻缓化趋势.对于刑法理论研究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刑罚 权之产生与消亡是一个过程,而追诉时效制度则是刑法追求目标 与社会穗定现实相调合所导致的刑罚权消亡形式,应当受到足够 的关注.作为刑罚消灭制度之一种的追诉时效制度,在中国产生和存 续的时间并不长。
序3 献以及历史资料进而借鉴性研究和分析,将成为对中国刑法典中 的追诉时效制度加以完善的重要方式。从另一个方面来考虑,立 法经验与司法经验的借鉴、吸收,也可以避免相对过高的立法与司 法成本.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于志刚同志,自攻读学士学位期间就开 始关注追诉时效制度的立法均衡与司法完善间题,并以域内外刑 事立法文献为基础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艰苦研究,并从借鉴性分析 和研究的重要意义出发而完成了《追诉时效制度比较研究》这一专 题研究.通览全书,我认为此书具有以下特点:其一,注重法律文本之 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