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和破产法实体制度比较研究】邹海林法律.pdf

中国区民商法专越研究队*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教和发 展现代化的社会上义市场经咨的 实际出爱,广泛象考发达国家和 地区民商事专达的成功经轻和最 新判钢学设,茂人研究民商法的 华本理论和知践中的重大法银同.为我国民商事文法的现代化 和民商事事利实务的科学化提供 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开民商法理 论本平,推出民商读理论研究人 才使我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 进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前言 破产法,属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功能在于规范法院 审理破产案件的程序以及法律适用。我国自1986年12月发布建国 以来的第一部破产立法后,随后,学者对破产法进行了广泛的研讨.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我国破产立法又予以了相应的补充.况且,经 济体制改革已取得长足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正在 遂步建立,各级人民法院已积极开展和加强了对破产案件的审判活 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不足,特别是破产法 的诸项基本制度不够完善。
目录 第一章破产制度与破产法 第一节破产的概念 一、破产的定义 二、破产程序的特征 三、破产程序的性质 第二节破产制度与倒产制度 一、破产制度的基础 二、破产制度的固有传统 三、例产制度 第三节破产法 一、破产法的内容与结构 二、破产法的测源 三、玻产立法主义 第二章破产法的滨变及其宪着 第一节古代的债务执行制度 二、馈务奴役制度 三、对人执行制度 四、对物执行制度 五、以剂代偿度 六、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