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货物买卖法】汤树梅.pdf

树梅,安盈嘉山人,1986年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 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 际法教研室雨教授,民法专业在职 博士生。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主 委论著有:《新编公司法教程)(合著)、《新编涉外经济法律与实务》(合著)、《最新涉外经济贸易法律与 实务全书
《香港法律丛书》总序 今日香港的成功,为世界公认和瞩目。香港的成功,除主 要归功于香港人民的勤劳、智慧和创造性以及祖国大陆的后 援和支持之外,还应特别归功于香港社会业已形成的稳定的 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 港将回到祖国的怀抱,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这一重 要时刻,将载入中国历史的史册。从这一天开始,香港的历史 将翻开新的一页.而设立。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 一种特殊的法律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序 的法律体系和制度.香港是一个开放的、发达的国际性大都市,是世界最重要 的经济贸易中心之一。巩固香港的现有地位,继续拓展香港 国际经济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是中国政府在今后至少几十年 的大政方针。对香港繁荣发展的前途,我们信心十足.在香港即将回归祖国之际,商定,我 们决定合作出版一套较为全面、系统地介绍、论述香港现行法 律和法律制度的专题著作系列,旨在为两地之间法学界和法 律实务界的沟通与合作架起桥梁,奠定基础,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