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课题组中国环境科学.pdf

GEF/UNEP资助项目 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课题组编 北京
前言 项目背景 《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其第8(g)条和第19、条中论及生物技术安全问 题。第8(g涤要求各缔约国制定或采取办法以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 变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及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活生物体 定书,规定适当程序用于安全转让、处理和使用由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转基因 资料。联合国《21世纪议程》第16章(对生物技术的无害环境管理),要求通过 商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以确保安全开发、应用、交流和转让生物技术。
别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技 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国家和地方水平上开展有关生物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众和 决策者对现代生物技术应用潜力及其风险的深入了解和关注。提高公众的生物 安全意识,促进有关法律、条例、规章的制定和监督实施.项目的组织 本项目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8个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实施。为保证 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于1998年8月成立了跨部门 的项目协调组,由各有关部门的主管官员组成,主要是负责协调各部门的专家 共同开展工作,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