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煤矿安全立法选编】第一辑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司煤炭工业.pdf

国外煤矿安全立法选编 第一辑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司
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司 二000年二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后,局党组决定抓紧安全监察立法 工作,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煤 矿安全监察条例》,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 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的重要法律保障,是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迫切需 要,是促进煤矿安全工作好转的重要手段,是煤炭行业的一件大 对煤矿安全实施国家监察,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 合国情,对我国煤炭工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当今世界上多数 产煤国家建立健全了煤矿(矿山)安全监察体制,并形成了法律 法规体系。
第三章井下巷道通风和煤尘瓦斯管理制度157 一、巷道出口设置 二、井巷掘进和支护 四、水采矿井和水采区的补充要求 五、开采有煤、岩石和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及 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煤层时的补充要求 六、井巷的维护和修理 八、防止人员和物料坠入井巷 二、对有瓦斯危险矿井的补充要求 四、井下空气状况的检测 第四章矿井运输和提升 一、井巷中人员和物料的运送 二、矿山运输工具 五、吊挂和连接装置 第五章电气设备 二、电气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