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中的数字语言】杨临萍法律.pdf

三大诉讼法数字语言丛书/撰稿人(按姓氏笔划为序)王平邓文豪孙强全中明 张红照张弓杨建敏陈国富 金伟杨海燕胡建成夏清朝
2/行政诉讼法中的数字语言 了。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在于,轻视诉讼程序的合法运作,把 实体审判的正确性作为惟一的追求目的。这好像在说用于 爬山的拐棍未必是标准或符合要求的,只要把它拎在手里 也就可以了。这种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在理论上叫 惟程序工具主义.可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对司法水平提出了更 高要求。在此,司法实践中不得不承认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当诉讼程序中存在着不公正现象的时候,审判机关就要忍 受看来自各万面的指责,即便实际审判的结果在确认事实 和适用法律上是无可挑剔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一起案 件审理中,给人以最先感受的是法律诉讼程序的运作过程。
4/行政诉讼法中的数宇语育 利的内容,尤其是自己受到自认为伤害以后,权利意识就像 支撑在人身内的脊骨,使人挺起腰板、鼓起勇气,并在各种 不利于自己的场合下,利用诉讼程序上的权利直陈观点,维 护自己的利益.法律在社会中产生各种有益的效果中,最突出的莫过 于对违法者的确定和处理是按照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的,而且司法权力的行使不以牺牲那些享有权利的人的权利为 前提。因为任何规范司法行为的努力,如果避开司法行为 的程序约束,具规范的意义便等于零。与此同时,这也意味 看对权利义务的实体审判的程序发展过程仅仅处于初级阶 段,到底能不能从现代意义的层面上给予更高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