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公开论】徐鹤喃法律.pdf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福特基金会合作项目 刑事程序公开论 徐鹤喃刘林呐著
2刑事程序公开论 仅仅是一不开端,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我们无法忽视的是,法律 在根本上是一种本土的、具体的生活经验的提升。正如吉尔兹所 言:任何法律都是一种地方知识。诉讼法学者今天所讨论的许多 基本范畴和命题大都来自西方,西方的理论框架和流行话语成为 基本的分析工具,西方的模式作为一套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设计方 案成为改革的权威参照。这之中,西方的理论和理念被普适化了.它在带给我们启迪和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限制 了我们的思考、甚至“萎缩了”我们的创造力。
4刑事程序公开论 的思考。同时,援引了大量的联合国有关文件所确定的最低司法 标准和有关国家的具体做法,对如何构建具体的公开化措施进行 了比较研究。资料翔实,求证较为厂泛.该书的研究成果体现出较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特点。作者 结合对刑事诉讼程序各阶段的特点和功能的研究,分审前程序、审 判程序、执行程序三个阶段,分别设计了不同的公开化方案。提出 了将行政听证程序引进检控程序和执行变更程序之中,用以提高 该诉讼阶段的民主和公开化程度的改革思路。同时,针对具体的 诉讼行为,详细分析了公开的可能性、必要性,探讨和设计了公开 的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