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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学习指导4
序 财政部分别于1996年1月1 日、1997年1月1日、1999年7 月1日施行了三批独立审计准 则,第四批独立审计准则已于 2001年1月21日由财政部颁布,并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至此,财政部已颁布了38个项 目,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值得庆贺的 大事.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体 制中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适 应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企业加强 财务管理、整顿财经秩序、强化 税收征管、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它正随看市场经济的
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会计市场。但这种救火式检查与点击式处 罚,并不是彻底解决行业执业质量问题的根本措施,还需要从政 策上加以引导、从制度上加以约束、从根源上加以治理。为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将以贯彻独立审计准则为核 心,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大力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培训和业务 学习,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和 道德水平,促使全行业贯彻独立审计准则,提高执业质量,从根 源上治理行业造假行为,重塑注册会计师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