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原理】环建芬.pdf

编著 民法学原理 环建芬 胡志民 周建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1世纪课程建设项目
前言 民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它是一切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 最早、最为完备、最为基本的法律。民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一样,是一定经济基础 之上的上层建筑,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并且为产生它的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 展服务的。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民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更为密切,民法是社会 商品经济在法律上的反映主要是民法,民法是规范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律。从 各国立法的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看,民法与一定社会的商品经济紧密联系、息息 相关,它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发展。社会经济越是发展、活跃,民法的作用 与意义越是突出。商品经济越发达,对民法的要求越高,越要发展、健全和完善。
6目录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民法的特点.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节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监护 第五节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