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精解下】陈立.pdf

陈立,1954年10月1日出生千厦门市。1982年7月毕业 于北京大学(本科)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专业研究生)。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刑法 学会理事、福建省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厦门仲裁委员会 仲载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市人民检察 院专咨委委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咨委委员.廖惠敏,1965年出生千福建省安溪县,1987年毕业于 厦门大学法律系,1997-1999年在夏门大学法律系攻读研 究生课程班(结业)、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前言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采用的是演绎法,教师多以法律概念为起点南 发法律的原理。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采敢的是归纳法,教师总是从具 体的判例中去发掘法律的原则。两种法学教育的方法各有其优势和不足。我 国秉承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传统,教师在课堂上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 理展并其授课内容,对于案例或事例的处理也是粮据原理南发的需要加以安 排的。这种教学方式对于学生尤其是初涉法律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使学生系统地而不是支离破碎地掌握法学原理,而只有系统地 掌握了法学原理,才能准确地把握法律条文背后的道理,才能在实践中准确地 适用法律。
目录 —如何区分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一间接走私认定以及走私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 一如何区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的界限 造法性认识的必要性以及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认定 一一介绍他人购买伪造的人民币的行为如何定性 一伪造他人证件骗取银行开具的存款单进行质押后骗取贷 一单位犯罪、牵连犯的认定以及共同犯罪中主犯应否从重处 一一信用证诈骗罪是否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及其证明以及 2.某台轮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 一单位自首的认定以及减轻处罚的幅度问题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