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判技术与应用】崔杰人民法院.pdf

案件审判 技术与应用 崔杰著
前言 技术,查《辞海》,“技”,为技艺、本领。“技术”,为各种操 作方法与技能。一谈到技术,人们就会想到它很神秘,且会把它与 自然科学中的各种技术联系在一起,而很少有人想到其他科学领域 的技术,其实,作为操作方法和技能的技术,在各个科学领域都存 在,只是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于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人们很少注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经常共睹一个事实是,一个法律专业毕业 的大学生可以把一个部门法背得烂熟,法学理论讲得头头是道,但 他却办不好这类案件。而一个资深的法官则可以把这类案件办的非 常漂亮。
[前直3 以让人活,可以让一个企业兴旺发达,也可以让一个企业一败涂 地,可以让一个家庭幸福快乐,也可以让一个家庭家破人亡。而法 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这种权力的正确实施。如果一个法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他就可能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保持 清正廉洁,就可能因为利益的诱惑而柱法裁判.相反,如果一个法 官虽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没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没有很高的职 业技能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对法学理论不胜寥雾,对审判技术只知 道其所然,而不知道其所以然,对法律立法的本意及法律在立法原 则指导下的灵活适用一无所知,那么他就不可能正确认定案件的事 实,就不可能正确适用法律,就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