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地区社区矫正法规选编及评价】刘强.pdf

各国(地区)社区矫正 法规选编及评价 刘 强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爱心工程基金会 委托上海大学法学院 《社区矫正研究》课题 本课题组成员(按音序排列)陈梦琪陈晓敏陈鹏戴海琼董砺欧 冯聪玲冯霜高芸金碧华李少兵 李亭亭 林宇虹 刘 乐 刘 强 陆嘉蓉 罗勇马兵单佳王松江王伟 魏莹武玉红吴宗宪杨铁军杨彤丹 姚善英张凤军张磊
序 上海大学法学院刘强“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 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活动的总称,它已在世界范围内被越来越 多的人所接受和认可。社区矫正的内容包括对刑事犯罪当事人的 监管、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改造以及对他们的服务。目前,我国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已开始了社区骄正的 试点,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在试 点工作取得经验基础上,促进有关社区矫正方面的立法工作,为 国(包括地区)社区矫正立法的成功经验,是我们做好社区矫 正立法的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