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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组织论 李树忠著
前言 国家机关是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设立的复杂的、有系统的组 织,它们或是根据行政区划而设立,或是按它们管理的领域面设 立。它们并不是孤立地存在和活动的,而是各有分工,各司其 职,又相互联系,协调运作,从而形成复杂严密而又有机统一的 组织体系。国家职能的实现有赖于科学的国家机关组织的设置.国家职能不同,对国家机关组织设置的要求也不同。自近代以 来,国家职能一般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由此,每一个国 家都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立法权是为社会制定 规则的权力,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权力。立法权的民主性决定了 立法机关必须采取合议制的组织形式。
目录 第一节宪政背景下国家权力的特点 二、宪政背景下国家权力的特点 第二节国家权力的性质与国家机关组织 一、立法权的性质与立法机关组织 二、行政权的性质与行政机关组织 三、司法权的性质与司法机关组织 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历史发展 一、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配酿形成期 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确立发展期 三、人民代表大会现行组织体系 第二节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