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第3卷】张智辉中国检察.pdf

中国检察(第三卷)司法体制中的检察改革
卷首语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 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目标和 要求。为了贯彻这一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理论上探讨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的途径和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 组以“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于2003年3 月25日至27日在陕西西安召开了第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围绕会议主题,6位著名法学专家在会上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从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法学界选送的425篇论文中筛选出的58篇优 秀论文的作者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卷首语 树立法律真实和程序正义观念、完善简易程序,是以人权保障为价 值判断的刑事诉讼程序设计。有人特别强调,强化追诉与保障人权 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职能的两项重要目标,要通过一系列制度 设计来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或者厚此薄彼。关于人 权保障的内容,与会者普遍认为,应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 权保障、被害人的人权保障、证人的人权保障等。对于被控方的人 权保障,有人认为,应赋予其平等武装,强化其诉讼主体地位,赋 予其对案件管辖、逮捕决定、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 等决定的答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