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论】郑飞吉林人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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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责任校对:程爱科(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4646号)1/32 行为犯论/郑飞著一长春:2004(法学新锐丛书)行.ⅡI.郑.IⅢI.刑事犯罪一研究 核字第111636号 光照排中心 字数标准书号:/D1330 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
均不相同。另一方面,就划分犯罪形态的目的来评价各种犯罪 形态的划分方法,又是各有利的,无论采取何种划分方法,其 所划分出来的犯罪类型,对把握犯罪的总体状况,深人不同类 型犯罪的研究,方便司法实务对犯罪的认定,都是有一定价值 的,但同时也都难于解决所有理论与实践问题。因而,行为犯的 研究,可以说是选取了行为犯这样一个视角,通过对行为犯的 研究,折射犯罪分类的合理标准问题,应该说,其研究的理论与 郑飞博士在其论文中,对一些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的 概念进行了有见地的界定,如对行为、危险、结果、持有、行为 犯、预谋犯、举动犯、持有犯等概念做出了与论文的论旨内部和 谐的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