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案例评解与研究】关今华人民法院.pdf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评解与研究 林国清陈永苗 陈燕华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评解与研究》 编辑委员会 关今华陈燕华林国清关山虹林开华 苏薪茗陈永苗余文唐詹云燕陈虎 蔡福华郑亚度欧金华王国宇黄石勇 陈金珠陈国宝陈国芳关玉辉吴元斌 陈建华关山飞柯维光黄金良郑伯祥 李瑞芳关玉洪关金明 林文荣关文斌 关忠贞关祖辉黄俊英李力国关文荣 陈元坤陈名顺王金荣陈思容吴剑峰 陈津叶志伟黄成航吴庆萍
前营 前言 人,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文明,创造了世界的一切,推动了 社会发展和进步。人,是世间第一可宝贵的主宰。可是在整个人 类发展的长河中,出现了-一种十分奇怪的现象:人,生来并非人 人平等、自由、独立,特别是在阶级社会里,更是如此。人,是 这么重要,为什么在近代却没有独立的人身权保护法,连专门的 人身权法的规定都极为罕见?在法制社会里,人,作为社会最主 要的权利主体,尽管许多国家高举保护人权和“在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的旗号,但这仅仅是从观念上和理性上重视而已。世界各 国过去和现行的立法,很难找到关于人身权保护的专门的、集中 的、详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