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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惩罚的哲学 刑罚根据论 邱兴隆/著
邱兴隆,笔名方蕾,号东台山人、东山人,1963年元旦生于湖南湘乡东台 山。1983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研究生 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学硕士学位:1989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未申请博士学位,弃学经商。1993年3月—1998年 12月被蒙冤收审、逮捕、取保候审。1998年2月复归学界.为自由撰稿人.1998 年12月21日被终审改判无罪后,执教于西南政法大学.1999年破格晋升为研究 员,兼任湘潭大学教授.
题记 在法学家眼中没有法律只有法理,在执 法者手中没有法理只有法律。法学家的使命 就在于将法律的理性变成理性的法律交到执 法者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