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新罪名适用精解】卢铁峰编中国检察.pdf

重点新罪名适用精解 卢铁峰编著
编者 2000年1月 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后正式施行已经二年多时间,经 过-段时间的磨合,人们对新刑法的理解和认识也逐渐加深了,特 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公布的一些司法解释,如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关于适用 刑法分则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 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及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解决了 司法实践中一些突出问题,为新刑法的正确贯彻实施提供了保证,但是由于这次刑法修改幅度大,特别是增加了许多新的罪名,可法 人员在适用这些新罪名时.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四、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五、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九、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徇私舞造成破产、亏损罪 十一、私舞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一、金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