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难点热点疑点理论研究】王洪亮.pdf

新合同法难点、热点、疑点实务操作指南从书/孙积禄 主编.-北京:1999 I.新Ⅱ.孙.Ⅲ.合同法-中国-指南IⅣ.D923 核字第76344号(北京木地南里)北京发行所经销 印数0001-6000(套)元(全套14册每册22.
序言 《合同法》通过后,国内有关新合同法释义、解说、实例及研究 的书籍不下上百本,所长所短各异,精品劣品参差,使读者感到眼 花缔乱,无从选择.在《合同法》出版热告一段落后,这本合同法系列丛书,才告问 世,不可谓没有“后发制人”的意义,后发制人有后发制人的优势:其一,后发制人可以避免先发制人时的抢先发售商业动机。不以 时间抢先取胜,而以内容质量取胜.其二,后发制人可以舍“热”而 取“冷”,“冷者”,冷静思考,分析比较,取长补短,择优舍劣,取众家 之所长.其三,后发制人可以在新合同法通过后生效前一段期间内 所反映出来的法律空白点、疑惑点加以更深的学术探索,针对人们 挖出的问题而加以回答。
合同法也参考了英美国家合同法律制度,并且吸收了《联合国 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合理规定。例如,英 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第94条第2项),关于间接代理的规定(第402、403条),关于要约撤销的规定(第18条)等。这意味着我 国进行了两大法系融合的尝试,采英美法系之长,或者融合两大法 系的规定,一直是各国法学家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学家的理想,但是迄今在民法(狭义的)方面没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合同法规定了许多债的制度,例如撤销权、代位权问题、侵权 与债权竞合的问题、建筑物的侵权损害责任(第282条):合同法也 规定了物权制度,承揽人的留置权(第264条),建筑工程承包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