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宪章条约条约贸易修正案及相关文件】国家发展计划编中国电力.pdf

能源宪章条约(条约、贸易修正案及相关文件)
本出版物重新出版以下文本:.欧洲能源宪章大会最终法案及其所有附件,它们于1994年 12月17日在里斯本开放签署,并经1996年8月2日的修正法案 修正.1994年12月17日正式通过会议上的主席声明,它由秘书处 42/94CONF115记录在案。)俄罗斯联邦代表团和欧共体代表团关于核贸易的联合备忘 录,它由秘书处42/94C0NF115记录在案.欧洲能源宪章海牙会议的决议文件,它于1991年12月17 日在海牙签署.能源宪章大会组委会就修改能源宪章中有关贸易条款而召开 的国际会议最终法案,它于1998年4月24日正式通过。
朱兴珊、刘小丽、周伏秋、朱跃中等参加了翻译和校正工作.在 校正和出版过程中还得到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外事司综合处刘韧 处长、基础产业司李洪勋副司长和陈和平处长以及综合处徐勇生 处长,外交部条法司贾桂德处长等的大力支持,我在这里向所有 为这本书的翻译和出版工作做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表示衷心的感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