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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 管制理论 王俊豪著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王俊豪,1956年生,浙江嵊州市人。1984年毕业于杭州商学院 后留校任教,1992年考入中南财经大学计划内招生博士研究生,1995年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96.1997年受“中英友好奖学 金”资助,在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ofStrathclyde)经济系作博士后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现任杭州商学院教授,浙江 省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和1997年先后被 选拔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批第一、二层次(百、千层次)人 选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批第一层次人选。
在供应方面,由于政府几乎是自然垄断产业的惟一投资者,有限的 财政收入客观上使政府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而且,政府 垄断经营使自然垄断产业的经营效率十分低下。这就使我国对自 然垄断产业需求的剧增性和自然垄断产业供应能力增长的缓慢性 这一对矛盾十分突出,从而使自然垄断产业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 瓶颈产业,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电 信等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如在自然垄 断产业中放松政府管制,培育市场竞争力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由于我国对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体制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