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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解理论与实务
序 序 我国的调解制度及实践具有悠久的法律历史传统和厂泛的社 会基础,它体现了追求和谐,秩序、稳定的文化价值趋向。现行 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等多种 形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传统,并不断发展和 完善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 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各种利益关 系的调整,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纠纷,矛盾纠纷的主体、内 容目益多样性、复杂化、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 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 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序 序 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随着 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主体多元化以 及伴随而来的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一定 范围内比较突出,各种民事纠纷大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加强 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化解人民内部的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运用调解解决纠纷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历经六十多 年的发展,现行民事诉讼法更是把法院调解规定为-项基本原则 法院调解有利于妥善解决纠纷、缓和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的结果是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因此不发生上诉、申诉的 问题,而且能够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