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赵秉志吉林人民.pdf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疑难问题司法对策 一 总
前言 1979年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成文刑法典,由于受当 时整体法秩序的制约以及“宜粗不宜细”等不正确立法思想的 影响,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经过近二十年的经验积累与 理论积淀,中国大陆地区的刑事立法技术、刑法理论成熟程度 以及刑事立法过程的国民参与程度均大为提高,因而1997年 刑法典的修订尽管存在若千值得再考虑之处,但是瑕不掩输,就其整体而言应当说是比较成功的,被刑法理论界称之为一部 取得重大改革和多方面进展的、统一而比较完备的刑法典,并 1997年刑法典颁布实施已经二年有余,经过大规模修订 的现行刑法典相对于1979年刑法典而言,无论在立法质量还 是在立法容量上均有长足的进步,
基于以上立法缺陷,以及立法意图与司法现状之间的不协 调乃至于实际冲突,我们认为,闭门造车式的纯刑法理论研究 与逻辑推理固然有其意义,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予推崇和太 高的评价。因此,从解决现实司法困惑和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 角度出发,更为理性地关注司法现实和社会公正,从而以保障 人权、促进法治进步和社会有序发展为已任来关注刑事司法活 动中的疑难问题,正确诠释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准确处理 司法疑难与司法困惑问题,进而尽可能地减少司法误判、错判 并平衡地区性执法差异,应当是刑法理论研究者不可推卸的职 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