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法译丛美国特拉华州法典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左羽译法律.pdf



序言 序 言 公司形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的 重要形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在社会经济活动 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司在演进中,逐步与法律 结合起来,并且愈来愈紧密,公司的许多经验与法律 的具体形式融合成一体,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公司形式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形式,公司制度 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制度,而公司法则是确立这种形 式,体现这种制度的基本法律。各国的公司法在很 大的程度上,既反映了公司发展的经验,也包含着经 济发展的成果,特别是那些经济发达,社会化生产程 度较高的国家,其公司法就更富有研究价值。
译者前言 译者前言 我国于1993年年底制定的公司法是为了要适 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发展。我们在这里译出的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 司法就是为了提供一种参考,用以和我国的公司法 作一种比较研究.我们在这里仅仅从公司这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 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有利于政企分开 这一点来对比我国和美国特拉华州的这两部公司 法,特拉华州公司法也可以在主要方面代表西方发 达国家的公司法.上面所说的和经营权分离的所有权是常识意义 上的所有权,而不能是民法所有权。在西方公司法 中不出现“所有权”一词,在我国公司法中由于公司 制度的内在逻辑也不出现“所有权”一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