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名誉权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梁书文等编中国法制.pdf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审理名誉权案件司法解释 理解与适用 梁书杨逃新.杨洪達编著
目录 第一章审理名誉权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理解与适用 二、《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理解与适用三、《关于死亡人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函》 诠释四、《关于徐良诉上海文化艺术报社等侵害名 誉权案件的函》诠释五、《关于王水泉诉郑戴仇名誉权案的复函》 诠释六、《关于上海科技报社和陈贯一与朱虹侵害 肖像权上诉案的函》诠释七、《关于胡骥超、周孔昭、石述成诉刘守忠、遵义晚报社侵害名誉权一案的函》诠释八、《以关于朱秀琴、朱良发、沈珍珠诉(青 春)编辑部
第一章审理名誉权案件司法 解释理解与适用 一、《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 问题的解答》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6月15日最高人民去院审判 委员会第579次会议讨论通过)1993年8月7日法发[1993]15号 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名誉权案件中,提出一些如何适用法律 的问题,现解答如下:一、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关于名誉权纠纷的起诉应如何进 行审查?答:人民法院收到有关名誉权纠纷的起诉时,应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 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裁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