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杨帆中国社会科学.pdf

杨帆著 金融危机处置 与退市法律保障
序 蒋心華 在商品供应不足时,人们将银行巨额居民储蓄存款比做“笼 中虎”,担心一旦猛虎出笼横扫市场。如今大量银行不良资产却 变成“野外狼”。截至2001年底,估计不良资产规模至少已达到 3万亿元人民币(1998年前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1万亿元,2001年底各银行又出现1万亿元)。也就是说,13亿中国人手“十五”期间,为力争银行不良资产平均每年下降2一一3个百 分点,国家提出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社会资金使用率,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提高监 管水平:扩大金融开放等改革措施。但是,金融风险并不是只靠 金融机构一家努力就可以化解的。
2003年1月14日 对公存款和个人储蓄应该如何保护?债权债务的清偿、抵消和偿 付有哪些国际通用原则?以上疑问是许多人探索的焦点也是杨帆 金融危机处置和退市法律保障的研究,在实践中是热点和难 点,理论上急需填补空白和得到完善。因为国际金融法律发展的 历史表明,各国市场准人和退市的法律是与市场经济同步成熟和 发展起来的。因此,其退市的法律就散见于很多一般性的法律之 中。所以,在不少国家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形成专门的金融危机处 置机制,也没有系统的退市法律规范。但法律的发展总是随风险 的发展而发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