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司法解释之评论理由观点与问题】甘文中国法制.pdf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甘文/著 行政诉讼证据司法解释之评论 理由、观点与问题
序:规则背后的原则和方法 我在起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时,这种感受非常深刻。在司法 解释这种政策性很强的法律规范面前,我们经常会站在多个选择 方案前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对于法官而言,确定司法解释的具 体规范与作出一个具体判决很相似:必须要有所选择,即,总要 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是有关 证据的诉讼程序规范,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全是证据规则。但这 其中的确包含有很多具有规则性质的规范,例如:最佳证据规 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等。另外还有很多诉讼程序方面的规则。
不设定兜底条款,便是一个规则的选择问题。最后,最高法院认 有的时候,不同的规则服从于不同的原则,规则的设定会带 来原则之间的冲突。从规则与原则的关系看,司法解释的规则性 规范要服从原则性规范,规则之间的冲突,有的时候实质上体现 为原则之间的冲突。例如,原告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开庭审理前 向法院提供证据,这是最高法院证据司法解释的一个新规则。自 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所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 没有规定原告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在司法解释中设定原告的举证 不设定原告举证期限的规则背后是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合法性 审查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