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教济】张广良法律.pdf

张广良/著 知识产权侵权 STUDY ON 民事救济 CIVIL.REMEDIES FOR INTEL.I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 1.
前言 诉讼的实际目的及利益是法院给予权利人以救济。(1知识产 权诉讼亦不例外。作为一种私权,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救济对权利人 尤为重要。20年来,我国虽在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上取得了一定成 就,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得不到 充分救济使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作家莫言曾投书媒体,就不法书商 假冒其名义出版<岁月情殇>发表一份“软弱的声明”, 2)表达了极 度愤与无奈。其实,莫言道遇盗名出版行为,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 前后均可依法寻求民事救济。(3 但其没有这样做。我们不应责怪 作家的“软弱”,而应反思盗版者为何如此猖。
前言3 济方面的某些成例及相关国际公约(尤其是Trips协议)之规定,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外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上文列举的问题,以 探索国内法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救济的合理答案及构建知识产权 侵权民事救济的完整体系为目的.“无救济便无权利”。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救济,关系到对知识产 权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关系到我国政府承担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能否适当履行,亦关系到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目 的能否实现及我国知识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本书的研究在理论 及实践上均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