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生态化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法律机制探讨】李挚萍法律.pdf

国家“十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ECOLOGICALIZATION OF ECONOMIC LAW 一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法律机制探讨.李挚萍/著0 I.
序 李挚萍同志撰写的著作《经济法的生态化一一经济与环境协 调发展的法律机制探讨》,是陈泉生教授主持的国家“十五社会科 学基金项目“《生态危机与法律革命》中的一项成果.作为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 应反映国家发展战略,并努力保障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确 立和实施,为经济法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近年来经济法学界对这一问题越来越关注,展升了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然而系统地对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关系进行 研究的成果还不算多,本书做出了很有意义的理论尝试。
序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髓是将环境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 在寻求合适的法律、政策框架,将环境保护纳入发展进程。传统的 将环境问题和经济问题分开对待和处理的做法,导致环境保护立 法与经济立法分隔,经济部门很少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经济立法很 少考虑环境保护要求。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巨大障碍。要 消除这个障碍,必须将生态保护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融入各 个法律部门之中,特别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法 律部门一经济法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