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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绪论 韩忠谟著
韩忠漠先生行述 韩先生忠谟,字筱初,江苏省泰县人。考讳冶初,民国初年毕业于南京两江法政学堂,历任安徽省休宁县 县长、江苏省高等法院检察署首席检察官。母崔太夫 人,一九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诞育先生于休宁任所.幼颖悟,异常儿,早识之无,祖宣甫公亲加督教,课以 经籍,洞晓大义、后入南京安徽中学,一九三四年以会 考第一名卒业,同年夏,考入国立中央大学法律学系,受课之余,孜孜于法学暨刑法原理之钻研写作,且以为 终身志业.盖珂里泰县海安镇人翊韩氏为法学世家,先 生幼学不倦,固根乎天性,亦以母堕家声自励也.一九四五年秋,日军败降,龙战方平,次岁还都南 京。
韩忠谟先生行述3 法之修订,自研讨起草以至定稿,费时一年,背假先生 之手:而大献先生勤予咨取,字斟句酌。经“立法院”于一九九年元月照案通过,公布实施。继据之修订各 研究所组织规程暨相关子法,详赡镇密,实有赖于先生 之法学器识,其大禅于学术机构之规模开拓,良非浅 鲜.一九九C年十月,先生街行蹉跌,受伤骨折,入院 疗治,旋告痊可,而自觉体衰,有赖将养,乃掬诚恳 辞,院方慰留至再而终予谅允。自是居家静摄,以读书 自娱。又增润旧著刑法原理,重新梓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