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大牌律师美国经验的启示】徐月芬法律.pdf

走向大牌律师 美国经验的启示 徐月芬编著
前言 做律师就应当做大牌律师。中国加入WIO后,社会对大牌 律师的呼唤更加迫切。而对律师个人来讲,是做声名显赫的大牌 律师,还是做微不足道的小律师,不但影响个人财富的积累,更关 然而遗憾的是“大牌律师”这四个字无论是对于15万中国律 师,还是对于中国12亿中国百姓来说,都是个十分陌生的概念 中国虽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但律师真正走进平常百姓的生活 不过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在漫长的封建制度下,中国社会没有 律师,更不用说大牌律师。从北洋军阀年代到国民党时期,中国社 会虽有律师制度,但它只是作为法制社会的一种标签,而非一种实 质性的存在。那时的律师寥寥无几,与社会大众的生活更是相去 甚远。
犀利,外表非凡。这些人多是事务所的重要合伙人,是事务所的“造雨者”他们不仅业务精通,技能精湛,在业界声誉卓著,而且 在政界、学术界、商界以及社会各界都担任重要的职务。如美国大 牌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宝激司事务所(Paul,Weiss,Rifkind,Whar- ton(Garrisn)的科恩(Jeronea(ohen)他不仅是该所的主要 合伙人,还是美国十大倾尖法学院中名列第三的纽约大学法学院 的教授:再如加拿大的大牌律师事务所之一高文律师事务所(GxdnansILP)的高级合伙人李博(Robe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