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运用】张少林中国方正.pdf

司法实务精研系列 刑事证据的运用 张少林.著
序一 郭平*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是司法的主要任务之一。正确认识案件事实是正 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宪法和有关诉 讼法律都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司法中 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有其区别于其他活动的特殊性。司法中的认识活动,一方面是以证据方法为手段和载体的认识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就是以 为司法主体认识案件事实的手段和载体去认识和反映案件事实.另一方 面,又是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集、保全和判断证据的证据运用程序,在 证据方法及其整体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上,形成经过证明了的司 法认识主体内心确信的认识活动。
序 专著《刑事证据的运用》出版,十分欣然,高兴于他的理论研究成就,也高兴于证据法学又出一新成果。特于该书出版之际为序,希望该书能 对司法中的证据运用有所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