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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定义 社会公共利益论 薛克鹏著
“经济法是否存在以及是什么”是本书要证明的命 题.作为一个法学范畴,经济法概念是思考许多经济和 法律问题的逻辑起点,而思考和回答“经济法是什么”同样需要一个正确的逻辑起点一社会经济关系。目前 法学界广泛流行的是以国家为一端,公民等市场主体为 另一端的“国家一一市场主体”关系模型。根据这种模 型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结构既违背法理,也与立法实践相 矛盾,故不能证明经济法存在及其是什么的问题。如果 深入考察经济关系及法律调整状况,则可以发现包括政 府在内的市场主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关系具有法律调整 历史上的新颖性,在此基础上可以抽象出一种新的关系 模式:即“市场主体一社会(或社会公共利益)”
2经济法的定义 普遍接受的定义,有的甚至认为,经济法定义的研究是一件费力 不讨好的事。然而值得庆幸的是,本书作者知难而上,将经济法 定义的研究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研究方向,这无疑是具有重要的 理论和实际意义的.在本书中,作者能够有机地运用多学科知识,在吸纳和批判 已有的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对决定经济法定义的若干问题,诸 如定义方法、经济关系、二元社会、主体结构、社会公共利益、市场主体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在经济法中的地位等至关重要的 问题进行了入微的分析和考察,创造性地提出了自已的一些主 张,丰富了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