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新刑法典附总则条文释义】罗结珍译中国法制.pdf

法国新刑法典(附总则条文释义)罗结珍译
序 [法国]驻最高司法法院总检察长皮埃尔特律什 巴黎第一大学教授米海依尔戴尔玛斯一玛蒂 世之法典,如同多厅室的旧居建筑,有些部分不再使用了,有些部分“废弃”了,甚至不得不拆除.另一些部分则相反,经 过增添旁室偏宅而得到扩充。然而,这些附加之作往往有损于建 筑的整体,且不说那些辅助楼宇,年复一年,另行发展,使人不 知从何找到入门之途。如果是建筑财富,自然有一定魅力,值得 人们珍之存之。然而,各种法典,如其有生命,自当有死亡,终 有一天会被取代。这正是法国近时所为:1994年3月1日,一部 《新刑法典》诞生了,取代了1810年问世的旧《刑法典》.这样做,当然不是一种平白无故的练习。
法典》中基本上得到了保留.其次,《新刑法典》的条文所表现 出的谨慎又符合人们所说的“演变中的连续性”。所谓“演变中 的连续性”,是说这种演变是缓慢的,自1810年以来从未间断.这种缓慢的演变通过增加对新的犯罪的规定,逐步扩大了刑法的 制裁范围。与此同时,这种演变也表明了对1810年法典严格法 定观念的某种离弃:承认法官在确定刑罚方面享有越来越大的权 最后,便是新、旧法典之间“断接”的内容,因为新法典中 有若干类似的规定,例如,规定法人的刑事责任即是一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