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告罪要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研究新视角】李立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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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告罪要论 一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 研究新视角 李立景著 北京序 序 马克昌*本书原为作者季立景同志的博士学位论文《亲告罪要论》,答 辩后经过修改,出版.亲告罪,指以作为追诉的要件(诉讼条件)的告诉为必要的犯 罪,或者说是刑法明文规定要被害人告诉法院才处理的犯罪。它在 国内外刑法教材中所占篇幅很小,有些教材甚至根本不予论及。在 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告诉的才处理”的,只有五个罪名,为数不多,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更是风毛麟角,极为罕见。在这种 情况下,作者洋洋洒洒写出有血有肉十余万字的论文,实在难能可 贵.本书不是具体论述我国刑法规定的“告诉的才处理”的五种犯 罪,而是从宏观上展开对亲告罪的研究。目录目录 序 绪 论 第一章亲告罪概述 第一节犯罪私人追诉的历史脉络 第二节 亲告罪法的个性 第三节亲告罪的类型划分 第二章亲告罪的告诉权 第一节 市、告诉权的性质 第二节 告诉权人 第三节 告诉与反诉 第四节 告诉的撤诉 第三章亲告罪的定罪机制 第一节以公诉罪为主线的传统定罪观 第二节公诉罪与亲告罪定罪构造比较 第三节亲告罪的定罪机制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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