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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实践创新丛书 民事证据 采信制度研究 张永泉著
民事证据采信制度研究 序言 作为我们讨论证据制度的出发点,就是必须尽可能考虑到涉及 有关审判的问题。司法审判通常被认为是争端的解决形式,但有时 候解决争议仅仅是形式而不是实质,裁判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责 任和地位通常被认为是司法体制的实质性特征。就民事审判而言,尽可能通过和平的手段和当事人可以接受的方式以解决争议,以恢 复当事人之间过去那种平衡与和睦,应当是民事诉讼制度所追求的 目的之一。在民事领域中,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和相互关系的协 调,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价值判断和意愿的满足。
对于事实审理者做出决定应当是指导性的而不是告诉应当这样做.换言之,法律并不试图通过详尽阐述什么样的证据应该接受以及如 何评判证据的价值,从而控制事实审理者。相反,证据法的目的在 于教育事实审理者懂得各种影响判断证据关联性和证据价值的因 素,指导证据价值判断中推理的合理性,以提高事实审理的质量和 对事实判断的准确性。在这种体制下,对于事实审理者而言,证据 的可靠性就将是稳定的。采用任何“技术性”的排除规则或者证据 使用规则,都将冒着不稳定性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