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学】赵苑达中国金融.pdf

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 再保险学
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 编审委员会 编审 刘锡良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吴晓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逢明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亦春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战地(女)副编审 王振山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王爱俭(女)天津财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建平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朱新蓉(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志辉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祖杰安徽财贸学院教授 陈伟忠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复旦大学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天津财经学
二是专门设立了责任风险的再保险、人身风险的再保险和巨灾风险的再保险三 章。单独设立责任风险的再保险一章,而不将其与财产风险的再保险放在一章里,是因为责任风险不只是财产风险,也包括人身风险,这两种风险是有本质区别的.保险学意义上的财产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学意义上的责任风险,则是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仅如此,责任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保险赔偿 的最高界限也是显著不同的。财产保险的最高赔偿界限是保险金额,责任保险的最 高赔偿界限是责任限额,前者与财产的价值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后者则是由被保险 人对其赔偿责任风险的估计及其对保费的承担能力共同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