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高院民事審判_第一庭著中國法製.pdf

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著 黄松有/主编
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已经于 2001年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01年12月27日公布施行,全部条文共计34条.《解释》的出台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我国的民事审 判工作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 称《婚姻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国婚姻法自1950 年制定以来,这是第二次对其进行修改。
序3 大民众对《婚姻法》的理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而言,《解释》 的出台有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做 到公正审判。对于法律规定中有些容易产生不同认识之 处,《解释》已经根据立法本意作出了明确的解释,这 将有助于法制的统一,并大大提高法官办案的效率。对 于加强民事审判的业务指导工作,贯彻公正与效率这一 世纪主题,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帮助大家更准确地理解《解释》的内容及指导思 想,更好地执行《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一庭的同志专门撰写了本书,对《解释》逐条进行详细 的说明,并对每一项规定的由来及演变经过进行介绍和 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