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彙編2002年】第四輯 - 國務院法律辦公室編中國法製.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法规汇编第四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二〇0二年四月 编辑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 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 二、本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 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 三、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 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 的时间顺序排列。
司法解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核事故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 赴国外租买频道和设台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经贸委重点项目督查办法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 司法解释目录(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