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改革探索與實踐】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編人民法院.pdf

执行改革探索与实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编
序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指出:“不改革,不 进行体制创新就没有出路”。自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 的伟大成就,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坚持改革开放不 动摇。改革,也只有改革,才是一切工作发展进步的根本出路.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执行工作改革的实践,也雄辩地证明 了改革是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法院执行工作的改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审执 分立拉开了执行工作改革的序幕。各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 下,陆续设立执行庭,执行工作开始从审判工作中分立出来,这 是执行工作改革的重要一步。
前言 我国的执行工作改革可以说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审执 分立。此后改革的内容主要限于执行方式方法的探索,如开展集 中执行、专项执行、委托执行等。1999年7月印发的中央11号 文件提出:“要强化执行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 管理和协调”。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印发的《人民法院 五年改革纲要》指出:改革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和执行工作体 制,“在全国建立起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监督、配合得力,运转高效的执行工作体制。”至此,拉开以建立高级 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体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工作改革序幕.应在体制、机构、机制、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的要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