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2002】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編經濟科學.pdf

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编者 2002年4月 前言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独立审计 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执业规范 指南。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 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法定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应当遵 照执行。执业规范指南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 告的具体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当参照执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申计准则2002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 分析性复核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 利用专家的工作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 一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 期初余额.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 期后事项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 关联方及其交易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 持续经营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 违反法规行为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 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 独立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