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條例知識問答】婚姻登記條例知識問答本書編寫組編法律.pdf

婚姻登记条例 知识问答 本书编写组编 LAWPRESS CHINA
编 写 说 编写说明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4月28日对婚姻法作了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婚姻法的修改,要求对1994年国务院 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相应的补充。同时,现 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9年来,其中的一些规定也需要根 据变化了的情况作必要的修改。为此,2002年1月,民政部起草 了《婚姻登记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 民法院、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农业部、全国妇联等单位以及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召开了有关部门和专 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在此
记条 例》的 新 思 维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丁锋 《婚姻登记条例》的新思维(代序)(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 会议通过,2003年8月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87号国务院令 予以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 实施,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件大事和喜事,标志着婚姻登 记法制化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与 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比较,在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上有 了一些新变化,在制度上也有一些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第一,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改为《婚姻登记条例》,去掉了“管理”二字,从而淡化了婚姻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