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專題研究】王欣新著法律.pdf

王欣新/著 破产法专题研究
1986年我国第一部破产法颁布以后,破产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 已经逐步被人们所接受。破产法作为商品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在调整债务关系、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 利益等方面的调整作用,也已渐为人识。许多人已经认识到,在债务人 丧失清偿能力时,解决债权人之间矛盾,保障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为债务人提供通过重整或强制和解避免破产之路,维护债务人的正当 权益,并进而维护社会利益,这是只有破产法才具有的独特调整功能.没有破产法,国家对商品交换关系与债务关系的法律保护,就始终存在 着体系上的缺陷,永远无法完备,并使其他法律的调整作用在此被阻 断,市场经济秩序将长期处于不稳定
1谈破产立法与国企失业职工救济制度的关系 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 论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程序初探 论和解与整顿制度 论破产宣告之法律效力 论破产财产 论破产债权 论破产案件中的保证责任问题 别除权研究 目录 前言 第一篇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 第五篇 第六篇 第七篇 第八篇 第九篇 第十篇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