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刑法教程】韓玉勝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pdf

新编刑法教程 韩玉胜 翟金鹏 北京
关于本教程的说明 关于本教程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79年7月6日颁布施行后,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颁布了全面修订后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比修订前后的刑法,可以看到修订后的 刑法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仅在刑法总则部分的诸如刑法 的基本原则、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单位犯罪、正当防卫中 的防卫限度及特别防卫权、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累犯的构成条 件、假释的禁止条件、追诉时效的延长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或者 进行了重大的修改,而且刑法分则部分的条文数量大幅增加,显 示了国家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各项权利,维护正常的
前言 前言 一、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法学是研究国家基本法律之一的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是特定的,这 一特定的学科概念及研究对象将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犯罪侦 查学、刑事证据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监狱法学等同属于刑 事法律科学的其他学科区别开来。概而言之,刑法学属于刑事法 律科学体系中的实体法学,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学 科,其他刑事法律学科虽然也从不同的角度涉及到犯罪、刑事责 任和刑罚的问题,但是就学科的本质来看,刑法学与其他刑事法 律学科是有原则界限的,这也正是刑法学不同于其他刑事法律学 科研究对象的根本区别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