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法学】贵立义中国财政经济.pdf

财经法学系列教材 市场管理法学
总序 《财经法学系列教材》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外贸学院 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法学院、天津财经学院法律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 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系、湖南大学法学院(以校名 第一字笔划为序)等多所高等院校法学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已经问 世几年了。1999年编委会大连会议根据教育部《法学专业核心课 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精神,决定将《财经法学系列教材》中属于十 四门核心课程的部分依教育部大纲的标准予以充实和改编,增加了 《法学专业本科核心课程系列》,非核心课程部分仍保留《财经法学 系列教材》的名称继续。
总序 程为基础,以商务及财税金融法学为支架,以财经领域商事交往关 系和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调整为研究内容的法学体系。提出这样一个概慧也许有欠严谨,但它对我们全面把握财政经济法律制度、深 入理解财经院校法学教育的特殊性却是不无碑益的。我们经常尴尬 地看到,在传统法学教育机制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对财税金融 法律实务不甚了解.法律院校科班出身的执业律师,对会计、税收 乃至银行票据业务知之甚少,甚至一窍不通。如何查账、如何计 税、如何运用票据手段进行融资往来,在这些方面,一个法学专门 人才的法律知识甚至不如一个普通的财务人员。这种状况应当改 变,也必须改变。 